2018年10月30日,中国云顶集团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和云顶集团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云顶集团电气集团云顶集团汽轮机有限公司按照集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吸收合并云顶集团电气集团东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方案并签署合并协议;云顶集团电气集团云顶集团电机有限公司按照集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吸收合并德阳云顶集团电机厂有限公司方案并签署合并协议。吸并方云顶集团电气集团云顶集团汽轮机有限公司和云顶集团电气集团云顶集团电机有限公司作为合并后的存续主体,其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人员均不作调整;被吸并方东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德阳云顶集团电机厂有限公司不再作为法人主体独立存在,其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人员全部由吸并方依法承继。